藝術的社會實踐──一些美國的案例 (page 7)

 這種類型的計畫或許需要藝術家與機構調整原有的運作模式,其一是計畫的推行時間,有的持續數年,塔尼婭.布魯古拉的〈國際移民運動〉已進行了四年、沒有清針對土壤污染的議題從2007年進行至今、瑞克.羅伊從1993年在休士頓貧窮區改造的二十多件的排屋至今已經擴增到四十九間,裡面有藝術家駐村、工作室、畫廊展覽空間一應俱全,還有專門針對年輕媽媽的協助團體。瑞克.羅伊說:「你需要花很多年的時間建立關係,才能做這樣的計畫。如果進入一個地方短時間就想掌控各種複雜性,那是自大的謬誤。」

 因此,一些美國的藝術補助與駐村開始修改徵件方式,在2007年創立每年舉辦一次、探討藝術與社會實踐的「開放參與論壇」(下一場在五月於皇后區美術館進行)的尚.迪洛斯.瑞耶(Jen Delos Reyes),將擔任波特蘭市藝術與文化局決策團隊的成員,未來希望創立具有社區參與功能的藝術計畫,他說:「一般申請駐村時藝術家會以完整的計畫投件,但我們希望藝術家投件時,保有環境應變的能力,不是已經徹頭徹尾想好要怎麼做。因此,我們重視的是藝術家能分享他們的手法與意圖。」作品能在駐村期間逐漸成形,讓藝術家有時間收集資料,社區也能幫助作品成形。這樣的型態就比較適合〈排屋計畫〉的發起藝術家瑞克.羅伊,他曾表示,自己需要數個月、數年的時間探索一個想法,不會一開始就接觸藝術機構。